2011年7月23日 星期六

法律常識

有朋友問我意見, 他應不應該讀 LLB (Bachelor of Laws) 的課程. 他聽說很難, 又聽說有很多東西要 "死背", 有點擔心.

我認為, 有legal knowledge 永遠都好一點, 起碼你會知道自己的權益及責任所在. 一個完全沒有法律背景的朋友最近搬屋, 致電舊業主通知他自己大概月尾搬出. 當時租約已經是俗稱的 "生約", 即可以在給予書面通知後終止租約, 而朋友的租約是要求一個月通知. 業主簡單答朋友說沒有問題, 朋友在月尾搬出後向業主討回兩個月的按金, 業主說朋友沒有給予一個月書面通知, 因此以月尾搬出起計要收取多一個月的租金, 只肯退回一個月的按金.

朋友向我訴苦, 認為業主很奸. 我說業主有權這麼做, 因為朋友的確沒有按合約給予一個月書面通知, 口頭上的通知並不是雙方合約中協定的方式, 可以不予理會. 朋友說, 但他明明就知道我月尾搬出嘛, 我說 "對啊, 那你當初可以在口頭通知後, 補個電郵什麼的, refer to 之前的電話對話, 那他現在就不能反口說沒有跟你通過電話了".

業主可能是老奸巨滑, 但難道大家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奸人/奸商的嗎? 合約條款清清楚楚列明雙方的責任與權益, 這一個月的通知時間是同時保障雙方的, 正如業主也不可以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突然趕你走. 你要終止租約, 自然也需要按照租約的相關條款來行事啊.

合約這東西, 可以很flexible 也可以很inflexible. 雙方同意的話, 什麼都可以更改 (再深入一些的 legal principles 在此不作探討), 怕只怕對方老奸巨滑出爾反爾, 所以作為一個律師, 其中一樣學會的, 不是如何將自己變成老奸巨滑的一方, 而是如何保障自己.

說回 LLB 吧, 不知道為什麼, 很多人讀LLB 的原因是因為有 LLB degree 仕途會好一點. 似乎各行各業的老闆們都比較喜歡員工有法律知識. 說實在的, 讀過 LLB 其實所識的還是有限, 遇到真正的法律問題時, 老闆難道會相信一個讀過 LLB 的員工嗎? 最後還不是要搵律師. 不過我相信, 在日常生活中或日常工作中, 有法律知識 (即使是少少) 還是好過沒有的.

至於讀 law 是否很難, 這個問題很難答. 我個人認為是不容易, 但又不算很難. 勤力固然重要, 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critical thinking and analytical. 以前在law school, 考好成績的永遠是最聰明又勤力的人, 其次是次等聰明但極度勤力的, 或最聰明但不夠勤力的, 再之後是很勤力但不特別聰明的, 或尚算聰明但懶惰的, 最後是不聰明又懶惰的, 或尚算聰明但極懶惰的...  至於我屬於哪一種? 我不作評論, 哈哈.

我最怕即將要讀 law 的人問我讀 law 難不難, 因為曾經有不少朋友大學畢業後去讀 HKU space 的law degree, 最後不能升班或最終沒有畢業 (當然順利畢業的也大有人在). 如果我說不難, 將來朋友畢不了業的時候, 總覺得有點兒尷尬. 我說很難, 又不是我的真心話.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才能, 讀 law 不成, 可能代表什麼, 也可能根本不代表什麼.

我倒想澄清一件事, 就是法律是不能 "死背" 的. 你可能可以靠死背past papers 而考得不錯的成績, 但說到尾需要的是對 legal principles 的理解 (大部份來自案例), 然後懂得如何將 legal principles 在你的案子/情況中加以運用發揮. 香港的法例 (statute), 剛剛看了一下, 共有1181章, 如果你問我平常有用或聽過的, 可能不多於50章. 死背嗎? 傻的可能會去嘗試一下.

那麼律師貴在哪兒? 我覺得正正貴在critical thinking 及analytical 上 (起碼對一個訴訟律師而言, 個人認為很多做 commercial/IPO 的律師其實似一個生意人多過似一個律師, 所以經濟好時更值錢).

我們不會死背 (但當然還是記得很多東西, 你不能想像我老闆的記性有多好...), 但懂得做 legal research (反正法律是會隨時代轉變的, 你死背之後個 legal principle 又有新的演繹, 背黎 "把鬼" 咩?), 懂得理解 (不要以為 legal principles 好容易理解, 特別當法官用一段數百字的英文去講解一件事, 而數百個英文字之間是完全沒有標點符號的), 更懂得去加以運用.

如何運用乃最難的部份, 對自己有利的案例你要嘗試找出 (並說服對家/法官) 與本案相似的地方, 對自己不利的你要嘗試將之與本案劃清界線 (distinguish), 反正要訴訟的案件都是 arguable 的, 如果完全不 arguable 也不會鬧上法庭吧 (要利用打官司達到其他特殊目的如買時間除外). 生意人大部份都不是傻的, 人人都知道打官司要花很多錢, 不 arguable 的明知輸還要打官司嗎? 另一個難的原因, 是因為這個世界真的有很多聰明人, 律師不一定個個聰明, 但你還是會經常遇到聰明的對家, 而遇上聰明的對家, 就有可能將你本來有7成把握的案件打至 50:50, 甚至最後把你打敗也說不定呢!

引用我老闆的一句 (翻譯版) "如果個(法律)問題不難, 就不會落到我們手上". 說得真好, 也很對. 所以現在回想, 再問我讀 law 難不難, 我的心底話是, 跟出來做律師相比, 讀書O者, 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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