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很討厭做離婚案件, 因為客戶都非常 emotional, 好很煩. 不是我不體諒他們, 但要哭要喊請找社工去. 我有這個同情心及耐性, 就做了社工而不是律師. 我特別討厭有小孩的夫婦花費大量律師費打官司, 有錢不如留給無辜的孩子吧, 這些錢, 我賺得很不高興.
舊公司在我再三反映下仍然要我做離婚案件, 是我要離開的主因. 那時候, 我經常在電話中被離婚案客戶糾纏, 一掛上電話我便會 “爆粗”. 每次跟朋友訴苦都是有關離婚案件的. 那時候朋友都說我像患上了燥狂症一樣. 有哪一份工值得讓你長期死這麼多細胞呢?
很多人會問, 做離婚案會否令我對婚姻失去信心. 我想不多不少也有一點影響, 但不能說是令我不相信婚姻那麼嚴重. 我不相信的, 是 “人” (是不是更嚴重呢? 哈哈). 離婚的案件, 有的是男人錯, 有的是女人錯, 有的雙方都錯, 也有的根本無人錯. 男歡女愛, 感情事, 我覺得根本沒有對錯之分. 離婚, 也不會是世界末日. 你當然會傷心, 會哭, 但我堅信時間可以治療所有的傷口. 幾多身邊的女性朋友, 曾經為男朋友要生要死, 現在不也是跟現任男友/老公開開心心的生活?
人, 是會變的, 可能不是一朝一夕, 但我相信人會變的機會率比不會變的要大. 結婚的時候, 一定是愛你的, 不然難道有人會覺得結婚好玩而去搞一場大龍鳳嗎? 但一紙婚書, 保障不了什麼, 更不能保證他/她不會變.
婚姻, 當然是神聖的, 但婚姻關係也不過是另一種關係. 任何關係, 都需要關係雙方兩個人共同努力去維繫的, 不論是朋友, 家人, 愛人還是老公/老婆. 很多人因為結了婚成為了家人, “老奉” 了, 便不會很珍惜, 或者珍惜但不好好表達出來. 總之, 做過離婚案件之後, 我只能說我看開了很多很多. 在婚姻關係中, 做好自己, 好好去維繫, 到不幸出問題時, 不論是因為第三者或因為對方性格變了或任何原因, 只要自己問心無愧, 也就無須太上心太自責或太憎恨對方. (當然, 說得好聽, 我還單身可能有朝一日離婚要生要死的是我也說不上來, 剛剛說了, 人是會變的嘛, 可能我也會變得很鑽牛角尖也不一定.)
所以, 每當我在地鐵/街上見到老公公老婆婆, 恩恩愛愛手拖手, 我都會覺得是一幅很美很美的圖畫. 當然, 我們不會知道這些老公公老婆婆幾十年來經歷過什麼才有今天的恩愛, 但起碼, 他們手拖手走到人生的這一步, 也算恩賜.
講到婚姻, 我身邊當然很多已婚人士. 我身邊不幸的, 也有已離婚人士, 或者正在辦離婚的, 或者告訴我打算離婚的. 可能因為我是律師 (很多人以為律師就乜都識, 錯得很離譜), 也有些朋友知道我曾經做離婚案件, 也有些只是因為我可以是一個很好的 listener, 所以大家總是來告訴我這些負面的消息. 我很樂意在我能力範圍內幫忙, 或者只是聆聽, 因為我知道對這些人而言, 這些時候有人支持, 是多麼的重要.
故事聽多了, 發現了一個鐵一般的事實, 就是 “十個男人九個滾, 剩低一個仲諗緊”. 其實應該說 “十個男人有十一個都滾”. 但很令人意外的 (到現在我已經不再覺得意外了), 是原來大部份的女人, 都有心理準備自己的老公會去滾, 但一般來說, 只要是逢場作戲, 不牽涉到真感情的, 女人都會隻眼開隻眼閉 (老公是 “雞蟲” 的例外). 另一個發現, 就是原來男人真的是十級天真, 大部份都以為自己很聰明或者以為自己的另一半很蠢, 出去滾不會/沒有被發現, 而不知道其實只是老婆閉起一隻眼而已. 說明一下, 我所聽回來的故事, 有些是女性朋友告訴我的, 也有些是男性朋友告訴我的, 因此希望尚算中肯.
聽回來這麼多故事, 我又做了什麼呢? 當然什麼也不做! 正所謂寧教人打仔, 莫教人分妻, 人家兩夫妻的事, 你不要管也管不著. 而且你以為你看不過眼說了出來, 是在幫你的朋友嗎? 可能她根本不想知道, 可能你說了出來她反而怪責你將醜陋的現實暴露在她面前, 可能你不說出來那個男的最終會回家但你說了出來他唯有離婚. 而且, 這個世界上真的還有很多天真的女人, 真心相信自己老公就是萬中無一的那個情聖 (如果你是其一, 你一定倒過來覺得是我太負面. 沒關係, 最重要自己相信什麼, 最重要自己開心), 那麼何不讓她們活在自以為幸福的那個世界? After all, 幸福與否是主觀的感覺, 她覺得幸福不也就夠了?
澄清一下, 我的家庭健康, 父母就是那種老來手拖手的夫婦, 所以我沒有所謂的童年陰影或破碎家庭. 我算是負面嗎? 也許吧, 但我的想法同時讓我知道要珍惜所有, 也應該可以在不幸事件發生的時候 (touch wood) 讓我看得開 (如果到時候我沒有變的話), 也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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