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郵遞

我發現我的回鄉卡剛過了期. 

朋友告訴我需要親身到中旅社申請換證.  我上網查看了一下, 驚喜地發現有一個新的 "郵遞申請服務", 心想太好了不用親身前往中旅社.

填好申請表, 貼好照片, 影印好舊回鄉卡及身份證, 我再查看了一下有關 "郵遞申請服務" 的細節.  不幸地發現, 原來你必須要用中旅社為此印制的信封, HK$5 一個不是問題, 但你要親身前往中旅社購買信封!!

, 如果事必要前往中旅社, 我又為什麼還要花 HK$5 買一個信封呢?

不打緊, 可能到中旅社去親自申請要 "輪籌"?  可能去買一個信封, 省卻的是你親自留在中旅社等候的時間?

於是我親自前往了中旅社一趟, 打算可以即場申請就即場申請 (省回 HK$5), 不行的話就買個信封回家.

如我所料, 去到中旅社已經見到 "今天所有籌派完" 的通告.  於是我排隊買信封.

中旅社的職員尚算 helpful, 幫我看了一看我帶去的申請表及文件副本, 確認無誤.  但在我買了信封之後, 那位小姐才好心提醒我, 如果我要在該中旅社領證, 我便要將信封 "投遞" 到旁邊的信箱.

我停頓了一下, 問道: "不是 郵遞 申請服務嗎?  我不是應該寄回給你們中旅社嗎?"

職員答: "郵遞 的意思是你要將信封投進那個信箱你所有文件齊全了, 但欠了一張支票支付換證費用要不你明天早上過來投遞信封, 或者你可以明天早上來輪籌, 我們早上 8:30 開始派籌.  還有, 用郵遞的方式辨不了快證, 要等一個月."

我碰碰運氣問費用可否領證時支付, 答案當然是不行.

我當時心裡 "" 一聲, 但也實在沒有法子, 只好帶著信封離開.

我想, 我是對 "郵遞" 的定義不夠了解.  作為律師的我, 理論上對於所有東西如何 define 應該已經算是比較敏感, 但我真的勢估不到, 原來 "郵遞" 是可以有如此的第二種解釋.

甘。拜。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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